2012年9月25日 星期二
倒數兩天。
七月狂聽的是第七張專輯。旅行前得到了第四張專輯的Noel demo版,因此後來開始狂聽的是第四張專輯。
飛機上聽的是第一和第二張。旅行中聽的是第三張和The lost tapes。旅行後甚麼也沒能聽,昨天看到版友分享了iTunes festival的靴腿,覺得是時候開始複習/預習了。於是這兩天又開始聽NGHFB和BBC radio 2那場。Noel巡迴了一年,我只聽了其中六七場靴腿,可能沒甚麼代表性,但我始終覺得BBC那場無可替代,無論是Noel的聲音或是錄音品質,最要緊是沒人跟著唱,這點非常重要,真希望台北場的觀眾也可以這麼安靜。
當然DLBIA是例外,這首我從來沒奢望聽Noel好好從頭唱到尾過。
越聽就越覺得,這整張專輯都是寫給Liam的。或許寫歌的人自己也沒有意識到,但當他開始寫的時候,就註定了那是寫給Liam的。因為他腦子裡負責寫歌的那一塊已經太習慣所有的歌都必須是Liam的。......好吧,我就是做個夢,做夢不犯法吧。
題外話是關於Noel八月十四日的戰火兒童慈善演唱會。他在這場唱了兩首DM時期的b-side。聽Angel child的時候有種欲淚的衝動,他總是會想念那時的吧。總是會想念十六年前的時光,和那個在舞台上拿著鈴鼓站在他右邊的人吧。總是會想念原本唱這兩首歌的人吧。Angel child絕對是寫給Liam的,完全不用懷疑。
歌單本身是單純的。其實他很可能只是因為那是一場給兒童(說起來Liam也是兒童的一種吧)的演唱會才選了那兩首歌。讓它複雜起來的是歌迷/同人女們易碎的玻璃心啊。
2012年9月10日 星期一
[小說] A single man
看了A single man的小說。
書前有阮慶岳的推薦序,說這本書很像尤里西斯,又像北回歸線。這個評論委實讓人一頭霧水,前者令人惴惴,後者令人期待。不過看完之後我的結論是:兩本都不像。所以說有時候文學上的理由真的很難說是個甚麼理由。
我很高興看這本書的時候距離電影已經有段時間,比較能客觀地評價這兩個作品。平心而論我比較喜歡小說,因為他的長相聲音氣味就是我喜歡的那種小說--平凡知識份子喪偶之後的無聊一天。小說和電影決定性的不同是主角並沒一心尋死,也因此小說相較之下比電影平實非常多,電影可能因為導演本人的關係,美得有點太過火了。無論是那幾個風華絕代的演員(就連年輕的肯尼也毫不遜色)、較之原作敘述不知高了幾個level的場景、對過去的愛及回憶的耽溺....但當然這沒甚麼不好,或者不如說,我一向樂見與文字不同而能充分表現影像優勢的詮釋,那才有改編電影的意義。而A single man的電影在這點確實相當成功--一場精緻的、美好的、視覺與聽覺都充分享受的奢華饗宴。
只是我還是搞不懂為什麼他很經典就是了XD 他好看但沒我想像的好看,就是個一小時內可以看完且充分理解(應該)的小品文。或許要放在當時的文化脈絡來理解吧,畢竟那是五十年前。而作者的(所謂的)社會地位也和亨利米勒不可同日而語。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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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前有阮慶岳的推薦序,說這本書很像尤里西斯,又像北回歸線。這個評論委實讓人一頭霧水,前者令人惴惴,後者令人期待。不過看完之後我的結論是:兩本都不像。所以說有時候文學上的理由真的很難說是個甚麼理由。
我很高興看這本書的時候距離電影已經有段時間,比較能客觀地評價這兩個作品。平心而論我比較喜歡小說,因為他的長相聲音氣味就是我喜歡的那種小說--平凡知識份子喪偶之後的無聊一天。小說和電影決定性的不同是主角並沒一心尋死,也因此小說相較之下比電影平實非常多,電影可能因為導演本人的關係,美得有點太過火了。無論是那幾個風華絕代的演員(就連年輕的肯尼也毫不遜色)、較之原作敘述不知高了幾個level的場景、對過去的愛及回憶的耽溺....但當然這沒甚麼不好,或者不如說,我一向樂見與文字不同而能充分表現影像優勢的詮釋,那才有改編電影的意義。而A single man的電影在這點確實相當成功--一場精緻的、美好的、視覺與聽覺都充分享受的奢華饗宴。
只是我還是搞不懂為什麼他很經典就是了XD 他好看但沒我想像的好看,就是個一小時內可以看完且充分理解(應該)的小品文。或許要放在當時的文化脈絡來理解吧,畢竟那是五十年前。而作者的(所謂的)社會地位也和亨利米勒不可同日而語。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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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日 星期四
Noel Shakespeare
早上看了一本莎士比亞的傳記:推理莎士比亞
這本傳記是個哈佛教授寫的,從當時保留的社會紀錄和莎士比亞的作品本身推測他曾走過怎樣的路,懷抱過怎樣的想法
這個教授筆下的莎士比亞非常像我想像中的Noel
同樣都是來自鄉下
同樣都是為了追夢來到倫敦
作品裡同樣處處有少年時生活的痕跡,卻又迫不及待想要脫離那些生活
對於俗世財產及名位的追求同樣熱切
(Noel年輕的時候曾想自己能因音樂封爵,Shakespeare則在功成名就後為家族申請了徽章。Liam及其他的人不只一次抱怨過Noel太愛錢,莎翁則是熱中房地產投資)
書裡描寫的莎翁與同年代的一幫大學才子之間的關係
也令人想起Noel在九零年代與同儕音樂人之間的恩怨情仇
就連那首名聞遐邇的"我能把你比作夏日嗎"
仔細看了之後也覺得與Live forever有異曲同工之妙
兩人都擅長把別人的旋律借用而來,寫成屬於自己的更美妙的旋律
兩人都深知大眾傳播媒體的可怕與魅力
只是對待的方式不同
作者指出莎翁很小心地不在任何作品裡流露自己對某些議題的真正想法
Noel則是屁話太多,很小心地不對任何人流露自己對弟弟的真正想法(?)
不過我當然不覺得自己有甚麼了不得的大發現
我只是覺得自己有病而已
以上
2012年7月31日 星期二
[Oasis非同人] Tony McCarroll的自傳節譯 (2)
…某次在皮卡迪里花園的午餐閒聊,我感覺Liam一直欲言又止。最後他終於說:「我們為什麼不讓Noel來代替Guigs呢?」開始我覺得驚訝,我沒想到Liam這樣的酷傢伙會說出這種話。接下來我有點生氣。我按捺住脾氣提醒他是Guigs第一個想到要搞這個團的。Liam看起來很愧疚,並且幾乎馬上就道歉了—他很少如此。於是我提出一個折衷方案。
「何不讓Noel擔任Lead guitarist呢?」我說。…Liam的罪惡感立即煙消雲散,整個人都生動起來。他說:「我去告訴他﹙Noel﹚我們在哪錄音。」Liam對我們已經完成的事非常自豪,而且對於Noel即將和我們一起工作這件事完全樂翻了…
﹙Noel第一次讓大家聽Live Forever﹚
…是首簡潔的傑作,而且是目前為止Noel的歌裡最好的,我認為。Liam的眼裡滿是驕傲,臉上掛著大大的笑容不斷看著我們,那表情在說「早告訴你們了!」他的確是。他一直都對Noel非常忠誠。
﹙94年The Whisky a Go Go那場災難性演出的前一晚﹚
我們打算去The Viper Room,那是Johney Depp開的店,去年River Phoenix因為用藥過量死在外面的人行道上…我和Liam走在前面,其他人落後我們幾分鐘。我們走進店裡等其他人。
砰。砰。砰。門外響起槍聲,酒吧裡所有人都嚇得蹲下來找掩護,Liam看著我,眼裡滿是驚慌。「They’ve shot our Noel,」他叫道。…我衝出前門,看到一個陌生人倒在路上,就在我們其他團員到達之前…
﹙接著是那場災難性的演出,其實還蠻好笑的﹚
凌晨五點。不太妙。安非他命和那場槍擊意外搞得大家一晚沒睡,現在每個人看起來都很茫而且失控中…我離開的時候其他人正開始吞搖頭丸好把安非他命給洗掉…美國的藥太強了。
當天晚上上場的時候,我覺得糟透了。其他人也一團糟…我們開場就唱了兩次Rock ’n’ Roll Star,因為沒人知道發生了甚麼事。Liam唱得勉勉強強,Noel的和聲大走音﹙某個時候他簡直在尖叫﹚而且他忘了前奏。接著他和Bonehead在bridge彈了錯的和絃,然後Liam唱的歌詞根本是另外一首歌的。最後Guigs的音箱爆了…簡直像是每個人的歌單都不一樣,因此大家同時演出三首不同的歌…我們終於掙扎過整場可恥的演出來到了I am the Walrus,這是一首Liam怎樣亂唱都沒關係的歌,反正藍儂的歌詞原本就鬼吼鬼叫的,而Liam也安然地度過了,但Noel卡了他後面的吉他獨奏,逕自走入後台,留我們彼此大眼瞪小眼。
我從沒見Noel這樣生氣過。他把Liam抓進更衣室—Marcus已經在裡面等著—然後把門砰一聲甩上。…等他們終於出來,Guigs問:「一切都還好嗎,頭子?」這問題沒有得到任何理會,Noel就走出去了。…Liam看起來很抱歉,某種程度上。
…﹙兩人去酒吧和兩個斯堪地那維亞妹鬼混整晚之後﹚我們回到飯店,馬上被Marcus堵住。我頭一次見他看起來驚慌。「Noel不見了。」他告訴我們。
「你他媽在說啥?」Liam問。
Marcus生氣地回答:「我說他不在這,他走了,他消失了!你他媽以為我在說啥?」
Liam顯然被嚇到了。Marcus從來沒大聲講話過,更別說講粗話了。他接著告訴我們他那邊的故事。更衣室談話之後,Noel告訴他他受夠了,然後跟Maggie拿了所有我們的巡迴旅費滾去了LA。Liam第一件關心的事不是他哥哥的精神狀態,而是Maggie怎麼可以把所有的錢都給他…
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2012年7月22日 星期日
2012年7月19日 星期四
[Oasis同人] At the end of the story (Liam/Noel) (part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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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現在,2008年的冬天,我坐在計程車裡想著那個吻。最後一個吻。想著是否只要我弄清楚那天晚上發生甚麼事,我就會明白為什麼同一個樂團的主唱和吉他手,要在演唱會前夕住在不同的飯店。或許根本沒有甚麼真相,或許其實他無法忍受的是Marcus的亞曼尼西裝,又或許只因為他是個自私的混帳。我被Noel拋棄太久,太久了,我甚至都不確定是從哪時候開始的。兩千年發生太多事了。他突然宣布他不參加海外巡迴(因為Liam是個該死的酒鬼而且侮辱了我的老婆,他說),放話說他打算出個人專輯,我開始狂打他的電話,而他開始不接我的電話。我離婚了,然後他回來了,擁抱我,說他愛我[1],說我們應該重新開始,然後他和Meg離婚了。然後我也離婚了。然後我遇見了一個女人,她的名字裡面有Noel的全部字母[2]。然後我想就是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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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該隱和亞伯。Noel後來寫了另一首不知所云、聽起來像世界展望會主題曲的歌丟到我面前,告訴我真實的、合法的、令大家聽了會開心的兄弟之愛應該要像這樣。然後進行一些卑鄙的評論想要擅改我的大作。但幸好這次的製作人不是他,這是他自找的。[3]最後他放棄了。
「我放棄。」他對我說。
「你以為你不放棄有用嗎?」我冷笑。
「至少我跟該隱有個共同點。我們都想把弟弟給砍了。這真的令我好過很多。」他嘆口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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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始製作Dig out your soul之前,我從早到晚地泡在Noel家聽他為這張專輯寫的歌。有一個晚上我翻著他亂七八糟的譜和demo帶,然後我看到一張潦草的譜,沒有歌詞,只有短短的兩行字寫著兩個人名。
「你知道,」我慢吞吞地說。「既然有些人認為我在拖累你[4],而你也開始寫一些不可能給我唱的歌,那麼或許你真的可以他媽的開始考慮單飛了。還是你要等我踢你出去?」
「…你又在發甚麼神經?」Noel伸頭看了我手上的東西一眼。「嘿,老弟,你他媽公平點行嗎?你寫歌給James,然後不准我寫歌給Sara和Donovan?」
「你以前寫過了。我說Sara。」
Noel翻了翻白眼。「…那就只寫給Donovan。現在我們可以繼續了嗎?」
「他甚至都還沒出生!」我憤怒地指出。
「很好,因為這首歌也還沒寫完!」Noel咆哮。「你該死的到底有甚麼問題?」
「問題在於你不再為我寫歌了!」我說,覺得非常委屈。「Noel,你給我聽著--」
「不,」Noel說,「你才給我聽著,我告訴你問題在哪,你個混帳。問題在於你一直在逼我選擇,一個像白痴一樣繞著你轉動的人生,或是一個完全沒有你的人生。你他媽是一團肌肉嗎?跟我來全有全無這套?」
「我沒要你轉動。」我說,「我要你為我寫歌。」
「我一直他媽的在寫,以防你沒注意到,我們現在正在製作第七張專輯!」
我閉上眼睛。這是Noel最擅長的招式,他可以跟你用同樣的語言談上一百年,但是所有詞彙的意義全部和你不同,像是寫歌,像是音樂,像是愛。只要談到他不想回答的主題,他有本事帶你繞地球一圈再從火星的某條隧道出來。「這就是你為什麼不再吻我嗎?」我問他。
「天啊,」他炸起來。「你究竟他媽的還要糾結在這事上多久?」
「因為我他媽的不明白。」我說。我原本也該炸起來的,但我實在太難過了。「你自己列出了兩個操他媽的爛選項,然後選了那個你所謂的完全沒有我的人生。即使根本沒人在逼你做甚麼選擇!」
Noel嘆了口氣,在我旁邊坐下來,伸手把我的頭攬向他,我感覺他在親吻我的頭髮,就像小時候他常常做的那樣。「你知道,」Noel說:「如果你真的這麼在意,你還是可以把所有歌詞裡面she的s去掉的。」
「幹。」我嘟嚷道,
醒了醒鼻子。「沒人操他媽的在意。而且你太矮了,你現在搞得我脖子很酸。」
我以為Noel會笑,然後我們會開始對彼此做一些白痴的攻擊,然後兩人都可以暫時當做剛才的對話沒有發生過,就像過去一樣,但是沒有。他把臉埋在我的頭髮裡,一句話都沒有說。然後等到我的脖子真的開始酸了,他說:「我他媽的沒得選擇。是上帝在逼我選擇。你明白沒?你他媽的他媽的明白沒?」
…但你該死的已經決定了一切。就算我不明白,你會因此改變你的主意嗎?--我想著,但是沒有說出來,只是充滿殉道精神地繼續彎曲著我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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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五點我下了車,站在那個愚蠢的旅館前面。我突然想起十幾年前看過的又一個白癡和Noel的對話,我是不小心看到的,可不是說我會娘娘腔地追著他說過的每句話—好吧,或許有時候我是特別想知道他說了甚麼狗屁,因為我實在是太想搞清楚Noel腦袋裡在想甚麼了。Noel對那些記者講的話有九成是狗屁,但狗屁之中總是會隱藏一點真心。我記得那白癡問他:「聽說Liam一直都想變成你?」
然後是Noel:「他當然想。」
然後是那白癡:「那你想過要變成他嗎?」
然後又是Noel:「或許有一秒吧。」
我不知道Noel想變成我的那一秒在想甚麼。但我知道他說的對,我一直都想變成他,特別在每次照鏡子的時候--我總是由不得感嘆,天啊,我真他媽的帥。但天啊,我多想變成Noel Gallagher。
因為他是如此幸運,竟能享有Liam Gallagher全部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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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毫無阻礙地通過了前台,穿過走廊,站在他的門前。這些該死的警衛,他們難道不怕我會帶著把開山刀把我哥給辦了嗎?倒不是說我真的會。我盯著我的手掌,從一數到十,又從十數到一,再從一數到十,這時門開了。
「誰來告訴我這只是一場噩夢。」Noel疲倦地說,「讓我閉上眼睛,從一數到十,再張開眼睛,眼前這個白爛就不見了。」
「我來問你打電話給我有甚麼他媽的貴事。」我說,一邊把他搡進房間。「要你別來擾人清夢,你這白爛。」他說著甩上門,我被困在他和門板的中間,吻像狂風驟雨般落在我的臉上,他的舌頭嘗起來都是煙和薄荷的味道。他一定從我打電話給他開始就醒著抽煙到現在,搞不好還去刷了牙。這個虛偽的混帳!我抬起腰貼住他,兩個人都硬得跟鐵一樣。我把他推向沙發,跨坐在他身上,開始解他的褲頭,他發出一聲說不上是贊同還是反對的呻吟,掙扎了一下想要推開我,於是我伸手抓住他的下巴讓他看著我。
「聽我說。」我說,「聽著。這是一場夢,好嗎?或者我們只是把那些腦殘青少年十四歲會做的事情再做一次,隨便你怎麼想。像是我們剛剛看了一場熱血沸騰的小電影,然後現在我們兩個都想爽一下,我們是哥們,幫彼此一個忙不算過分,好嗎?別管他媽的上帝了,今天是安息日,上帝在休假,祂沒空管你要做甚麼選擇,其實祂他媽不在乎你做甚麼選擇。」我說。我發現他睜大眼睛看著我,然後我發現自己該死的已經淚流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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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起躺在床上,Noel又把臉埋在我的頭髮裡,就像他小時候喜歡做的那樣。我從來鬧不清楚這是因為他深愛我天使般的頭髮,或是因為他嫉妒我天使般的頭髮,所以想用鼻涕口水或眼屎把它搞爛。
「Hey.」我說:「You know I love you.」
「Do I?」他說:「You know I love you too.」
「Do I?」我說。
而我想這就是故事的結尾了。
[1] Heathen Chemistry巡迴期間,兩人接受Q雜誌的訪談,談到2000年Noel的出走、樂團瀕臨解散和後來的和好。Noel說:「我們沒有差點解散的狀況。我們坐下來談,我說:『聽著,我愛你、你也愛我。什麼事最重要呢?第一:音樂、第二:主唱、第三:負責寫歌的混帳。』之後,我們就遠離周圍約450名酒肉朋友,他酒也少喝了,還寫了幾首蠻不錯的歌... 」
[3] 所說的那首世界展望會主題曲一般的歌是指Let there be love。Don’t believe the truth的製作過程可謂一波三折,最開始他們與Death in Vegas合作,但做出來的作品團員都不太滿意(他們一起錄了十首歌,根據Noel的說法,「其中六首連當b-side都不夠格。」後來Noel曾經接手過一陣子,但最後是Dave Sardy表達了合作興趣。事實上Let there be love的錄製時間應該在Guess God thinks I’m Abel之前,但為了劇情需要還是…請別太認真。
[Oasis同人] At the end of the story (Liam/Noel) (part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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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之後我寫過很多首歌,Noel都不太滿意。他建議我把曲子交給他填詞,我大怒,我小學的作文成績可比他好多了。
「你的問題在於你太堅持要為某個人而寫,但是歌本身不想。」他說。鬼才聽得懂他在講什麼。我對他說,當你生活在他媽的地球上,整個週末都在看他媽的足球,你會在日記裡寫關於月球上兩匹馬交配的細節,只因為你的日記對足球沒有興趣嗎?Noel瞪著我,我知道他會,他就是那種前一秒跟著你在電視機前大吼大叫,下一秒就突然問你,兩匹馬在月球上要怎麼搞的白痴,完全不管為什麼月球上會有馬,或者為什麼兩匹馬要大老遠跑到月球去辦事。
「或許他們在度蜜月,」Noel建議:「又或許他們原本是阿波羅十三上面搭載的糧食,不小心被遺忘在月球。」幹!曼聯進一分了。我說:「事實上,他們可能在開始搞的前一秒發現他們少了一匹母馬,於是他們就會找個地方坐下來,一起喝啤酒看足球,忘了之前想要搞對方的事。」
「為什麼?」
「因為母馬要用來生更多小馬,所以不會變成糧食,你這白痴。」
「為什麼他們要坐下來看足球?」
「他們也可以討論出一個大家都滿意的搞法,然後開始搞。喔幹,你今天晚上是怎麼回事,這是新的談話節目嗎?」
我轉頭看他,他沒有笑,我們互看了兩秒鐘—我不知道,或許是兩輩子—電視爆出一陣歡呼。媽的!曼聯又得分了。我和Noel同時發出怒吼並且向電視揮拳,然後回到沙發上把桌上所有的啤酒喝完,再也沒有提過月球上那兩匹馬。但我知道,即使他整個晚上都坐在我旁邊看著足球﹙而且最後曼聯輸了﹚,他的日記裡一定還是全部在寫月球上那兩匹馬的事,所有看到他日記的人都會以為他是不幸出差到月球的Discovery特派員,整個週末都穿著太空衣巡視有沒有兩匹馬正好在交配。沒有人會知道他的弟弟犧牲了美好的週末夜晚,只為了不讓哥哥像個老頭子,孤怜怜地待在家裡一個人喝酒看電視。我對Noel說,當你不在日記上寫你和我一起看足球,並不是你的日記對足球沒有興趣,而是你,因為是你選擇了你的日記,你選擇了一本寧願看馬交配也不想知道曼聯到底輸了幾分的娘娘腔日記。根本沒有歌本身想不想的問題,我就是那首歌,那首歌就是我。所以你就是那本日記。
「我沒在寫日記啦幹。」Noel說。
忘了是哪一次的訪問﹙你很難要求我把每一件事都記得清楚,我們接受過的訪問跟這世界上的白癡一樣多﹚,Noel說,他寫Definitely Maybe的時候,二十幾歲,一無所有,一把吉他就是他的世界。但現在他三十好幾了,有房子,有錢,結了婚又離了,還有一個女兒,他沒辦法假裝他還是二十幾歲,然後寫出第二張Definitely Maybe,他只能寫他現在能寫的歌。我在旁邊聽著,覺得很傷心。從前他和我一起看足球,他就會寫他和我一起看足球。現在他還是和我一起看足球,他卻不想再寫了,只想寫一些月球上的馬的故事,假裝那就是他的生活,他的世界。於是我提醒他:「那你何不寫一些關於我這個二十九歲,而且長得很帥的人的歌呢?」[1]
我們互看了兩秒鐘,或許是兩輩子。打小我就一直害怕和我哥四目相對,在那下一秒,通常我會被揍﹙長大之後有百分之五十的機率我能還以顏色﹚被搶﹙但只要大聲哭鬧他還是會分一半給我﹚被罵﹙這時只要搶先開口叫他閉嘴就行了﹚;但有時我又會期待這樣的瞬間,在那下一秒,我可能得到一個吻,或一個微笑,說我是全世界最棒的主唱,除了我沒人能當他的front-man。但不同於之前所有的瞬間,那一刻我突然了解,不管他接下來的回答是什麼,他再也不會為我寫歌,他寫的歌,再也不會是關於我的了。
當我想起那些所有為我而寫的歌,我總是覺得焦躁。每一次的演唱會不斷演唱著那些歌,並且懷疑著以後到底還會不會有為我而寫的歌,就不由自主地越來越焦躁。我記得那時候我們已經開始製作Heathen Chemistry,大家都寫了一些歌,錄了一些demo。我聽Noel的歌就覺得不太妙,他已經遠離這個世界前往月球,而且開始尋找月球上會不會剛好有兩匹馬正打算要交配。我得自立自強,寫一些關於自己的歌。
**
電話響了。我掏出電話,線路的那端是半個小時前邀請我一起回到老媽子宮的人--也就是我現在的目的地,倒不是說我真的很想回到老媽的子宮—媽的,現在又是誰在提子宮了?我看著電話,想像電話那一端的Noel正在不耐地敲著床頭桌,螢幕上的Noel名字有些扎眼。我打定主意讓他也來嚐嚐被個機器聲音冷淡敷衍的滋味,於是把電話塞回口袋裡。說起來,我並不知道我的語音信箱是不是冷淡又敷衍,說不定它其實熱情又友善,那可他媽的太不公平了。我趕緊撈出手機打算接起來,然後冷淡地敷衍他一番,鈴聲卻停了。
那天也是。他打電話來,窗外下著雪,而我正在前往他家的路上。我把車子隨便往旁邊一停抓著幾張紙衝進他的屋子,告訴他我有個主意。
「Guess God thinks I’m Abel。」我宣布。
「…You’re what?」
「I’m Abel。」
「…You’re able to what?」
等我耐著性子對這個白癡解釋完,所說的這個白癡開始捧腹大笑。
「天啊,Liam,你還能多自戀啊?」Noel說,「所以我是Cain?可以一斧頭辦了你?絕妙,我簡直迫不及待了。」
既然他都這樣急切地要求了,我謙虛地整整衣服張開我的尊口。唱完之後他對著我皺眉頭,我對著他翻白眼。
「你最近又開始嗑藥了還怎麼的?」他說,伸手拿過歌詞,看起來似乎正絞盡腦汁思考要如何曲解它們,最後他放棄了。
「I could be your lover?[2]」他問道。
「If you want that badly,」我建議道。
「and you could be all mine?」他繼續。
「If you insist。」我慷慨地回答。
「天啊,Liam,這是該隱和亞伯,不是該死的羅密歐與茱麗葉!」
「喲,聽誰在說話,」我說。「I’m your lover, you’re my brother?」[3]
「…我們做那整張單曲的時候都是茫的。我們可能那一整年都是茫的。」半晌之後Noel又說:「而且,又不是說你當時有反對甚麼的。」
「天啊,Noel,你腦袋有洞嗎?我該死的為什麼要反對?你說你愛我!」
「我當然他媽的愛你。」他說:「你是我弟。」
「而我也愛你。」我說。
「你當然愛我,我是你哥啊!」
「我可不愛Paul。」我說。
「那當然,因為我是天才,而且我沒寫那本垃圾[4]。這就是你愛我的原因。」
「很好,我愛你,你也愛我,現在他媽的有甚麼問題?」我聲音高起來。
「他媽的問題在於你的Cain和Abel看起來像在搞基!」
「不,你聽著,你才是那個他媽的問題。你才是那個反覆無常的人。你說Wonderwall是寫給我的但是你又不承認。你說了兩百萬遍我們不要再唱Wonderwall了,但我們還是每場演唱會都得表演它!」
「老天,這和你那對搞基的Cain和Abel有甚麼關係?」
關係可大了。大到或許要花三十年的時間來解釋,而我當然沒有那個美國時間,他看起來也不像樂意再花三十年來得到這個答案。我苦思良久該如何化繁為簡,但最後我說出口的是:「你為什麼不再吻我了?」
不曉得過了多久,可能是三十秒,可能是三十年。最後Noel疲倦地說:「老弟,你到底該死地在想甚麼?」
我該死地在回想他二十年前第一次吻我。他醉醺醺地從Inspiral Carpets[5]的巡迴歸來,把我吵醒,開始描述他和某個或某幾個女孩鬼混的過程。我真搞不懂他幹嘛特別挑我要開始送報紙的前一天晚上來炫耀他的性事,雖然我毫無疑問是最帥的,而且有著天使一般的頭髮,但Noel從小就是我們兄弟裡最受女生歡迎的一個[6],我打賭他國中的時候就已經破處了。
「你一定要全部講完的話,可不可以跳過他媽的前戲直接講重點?」我半夢半醒地建議他。
「你真他媽的沒救,Liam。」他誇張地嘆息,然後湊過來吻了我。我完全醒了,一把推開他,死命地用睡衣擦掉他的口水。
「幹!你他媽發甚麼騷啊!」我坐起來對他咆哮。狂怒之下撞到了床板,發出非常響亮的一聲,Noel大笑著上床睡了。
然後是The rain[7]第一次演出。他對我說:「你讓我來寫歌,我可以讓我們變成超級巨星。」我說好啊,他又吻了我。接著是Oasis第一次演出,大家情緒非常激動,下台之後他擁抱我,嘴唇緊貼在我的唇上,這次我回吻了他。可不是我喜歡男孩或甚麼的,我的意思是,我們是兄弟,他為我寫了超酷的歌,他吉他彈得超棒,而且…這感覺他媽的太對了。
再來呢?我不記得了。就像我沒法記得所有那些愚蠢的訪問一樣。有時他說,「嘿老弟,讓他們看看我們感情有多好吧」就把臉湊過來。我們還拍了一些白痴照片寄給老媽和Paul,一切都很正常—他是我哥,我們需要彼此,而且那感覺很好。又不是說我會因此就轉性愛上男人,或者不愛Pasty[8]了。
然後是兩千年,Standing on the Shoulder of Giants的巡迴。我記得是在開始要變暖的五月天,一次特別成功的表演。我喝得爛醉—正好為他提供了絕佳的藉口—但我清醒得很,我只不過是得靠在他身上走路而已。他把我拽進房間,我把他壓在門板上吻他。一切都和以前沒甚麼不同。他卻突然推開我,一陣風似地逃離房間,像是剛剛發生一場只有他感覺到的大地震。我還在目瞪口呆的時候,他又一陣風似地開門進來,把我踢出房間,然後砰一聲甩上房門。
我望著Noel的側臉,他手上還緊握著Guess God thinks I’m Abel的歌詞,問我到底在想甚麼,而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該怎麼說呢?告訴他這不公平,因為我才是那個被掃地出門又被拋棄的人;告訴他我有多麼高興他寫了Acquiesce,它不像Wonderwall在眾人的無知下被獻給了毫不相關的人,它是所有Noel寫過的歌裡唯一完完全全屬於我,即使Noel不這麼認為,他一向認為所有東西都是他的。在每一個失眠的夜晚,每一次瘋狂的夢魘,或每一次可怕的爭吵過後,這首歌讓我有理由安慰自己,無論我的哥哥表現得像是甚麼樣子,他總之是愛我的,可能比我想像中更愛。雖然隨著時間過去,我已經越來越不確定。所以我想寫出第二首Acquiesce,我盡力了。
該怎麼說呢?我望著Noel的側臉。我曾無數次這樣望過他的側臉,他總是一臉的冷淡和不知畏懼,從未像現在這樣,這樣地…我放棄思考如何適當形容Noel的表情,而他正用那種表情看著我,問我,老弟,你到底該死地在想甚麼?
那我又能怎麼回答呢。我說:「跟你想的一樣的事情。」然後我有點驚訝又有點得意地看見,我那屌得不得了的老哥,像是有人朝他潑了硫酸一樣,表情扭曲地坐在沙發上,然後臉埋在雙手裡哭了。
[Oasis同人] At the end of the story (Liam/Noel) (part2/4)
總之Whatever因此成為我最喜歡的一張單曲,因為整張聽下來像是我和Noel在隔空喊話[1]給全世界的人聽,那感覺真是棒透了。問題是,除了我之外,究竟還有誰記得這些歌是因為我才被寫出來的?我想連Noel都不記得了,他以為他能寫出那些歌是因為他是個他媽的天才,完全忘了一切是因為我,是先有我,他才寫得出那些歌,他就是這麼自大的混帳。但因為寫歌的是他,所以一切他說了算,於是我就變成了那個自大的混帳。
我並沒有因此大罵世界不公平,反正和Noel在一起的時候我從沒覺得世界公平過。想不起來有多久了,那時我們還沒離開曼徹斯特,表演完之後有個火辣迷妹在房門口等著我。她問我是不是吉他手,我說不是。
「那,你是寫所有那些歌的人囉。」
「呃…不是。」
「那,有任何一首歌是你寫的嗎?」
「沒有。」
「那你到底是幹嘛的?」
「我是負責唱歌的。」
結果那個妞閒扯兩句就走了,然後跟Noel在計程車後座鬼混了一夜。[2]計程車後座!所以你說這世界公平嗎?幹。後來我決定開始創造歌曲來挽回這個劣勢,我說創造,因為把它們寫成樂譜這種粗活不是我幹得來的。我錄好demo給Noel聽,Noel聽完之後竊笑。
「笑個屁。」我踢他的屁股。
「噢。」他躲開,又竊笑。「Our kid在害羞了。嗷嗷嗷,真沒想到。」
「沒想到甚麼?早跟你說我才華橫溢。」
「沒想到你是連撒泡尿都要題獻給親愛的某某那種感傷的男人。」[3]他繼續竊笑。幹!「你想要的話我可以把下一泡尿題獻給你。」我建議道。
「你真是太甜蜜了,小南瓜。」他說,拉出兩張紙開始把譜寫下來,原本還笑得彎彎的眼角慢慢安靜了,我盯著他的側臉,簡直為之著迷。Noel的笑臉可以煽動整個世界,但你也知道,搖滾樂團是不能靠笑容來煽動世界的,那是偶像歌手幹的事,比如說Blur。搖滾樂團得憑真本事才行。
我猜這就是Noel不愛拍照的原因。Morning Glory的專輯內頁,每個團員都分配到兩張有頭有臉的照片,而我,因為是最帥的,所以有三張。Noel是唯一一個沒在內頁裡露臉的人,我合理推測這是因為攝影師被他計畫性地惹毛了,他遲到了三個小時並在攝影師開始火大的時候醉醺醺地出現,因此他得到的版面是一個後腦勺和一隻左手拿著他的吉他。我完全可以理解,因為他不笑的時候就像隻顏面神經麻痺的猴子,說真的,誰會想看隻猴子彈吉他呢?
接下來的兩張專輯在Noel的完全不合作下,沒有拍專輯內頁和封面照。後來我們有了新的團員,大家都覺得自己才是這個團最帥的男人,所以非得拍點照片來不可。Noel不動聲色,但從他眉毛扭動的樣子,我判斷他拍照那天絕對會裝死。所以我打算起早親自去他家把他押過去公司。
那是個冷冰冰的冬天早上,凌晨四點的倫敦,窗外飄著龜龜毛毛的雪。我邊刮鬍子邊欣賞自己的臉,一邊意識模糊地想著Noel。小時候他沒那麼討厭拍照,我還記得老媽拿著照相機指揮我們在壁爐前站好,Noel笑得跟個白癡一樣,我對他扮鬼臉,然後被老媽敲頭,他還把老媽當時罵我的那句話寫進歌裡。[4]所以說,Noel寫歌真的没甚麼邏輯,要說的話,我就是他唯一的邏輯。天啊,我真是個他媽的詩人,我感動地想,於是我就坐下來寫了一首歌。正確地說,是寫了一首歌的歌詞,因為那首歌已經在我的心中,把心中的歌寫成樂譜這種粗活不是詩人幹得來的,得找個粗人來幹。我興沖沖帶著歌詞跑去他家,踹開他的門把他挖起來聽我的歌。
Talking to the songbird yesterday
Flew me to the past not far away
He is a little pirate in my mind
Singing songs of love to pass the time
Gonna write a song so he can see
Give him all the love he gives to me
Talk of better days that have yet to come
Never felt this love from anyone
He’s not anyone
Noel又露出那種可以煽動全世界的笑容。
「要不是你還會寫歌,」他說,「我早就把你剁碎塞進你自己的屁眼,做一條Liam Gallagher香腸。」
「我以前也沒有寫歌,」我提醒他,「但你依然愛我。」
「我別無選擇,」他說,「你是我弟。」
我望著他。「對,」我說,「你是我哥。」
「…你是嗑了多少藥?」(我反駁:你他媽才嗑藥) 「很棒的小情歌。深情款款。」(我嬌羞:噢甜心,聽你這麼說真好)
然後他低頭看著我的大作說:「啊,少了一個s。」
我抬起眼睛看他。
「這裡也少了一個s。」他又說。
我坐在那抱著雙臂看他忙碌地把每個he的前面都加上s。到him的時候他頓了一下,但還是若無其事地把它改成her。我心想,究竟我哥是否一個無可救藥的蠢蛋,或者我才是個病入膏肓的文盲。他改完之後說:「這是寫給Nicole的吧。」
「現在是了。」我說,「但我永遠不會說是,就像你從來不肯承認Wonderwall是寫給我一樣。」
他看了我一眼。
「是,是寫給你。」他承認道,「但那又怎樣?你也想被放在那個畫框裡[5],但最後他們選了那個莫名其妙的小女孩。可是這仍然是Wonderwall,無論是寫給誰,誰站在畫框裡。」他拿起吉他輕輕撥了兩下唱起來。先是我的那首鳥歌(現在聽來非常悲傷而且令人火大),Wonderwall,最後是Don’t look back in anger。
Stand up beside the fireplace
Take the look from off your face
‘cos you ain’t never gonna burn my heart out
這是他的回答。但沒人說我得接受。我撿起我的大作,把所有他加上的s塗掉,揉成一團丟還給他,帥氣地走出他家並且甩上大門,這才想起忘了把her也改回his和him。很好,現在這首深情款款的小情歌是寫給一個他媽的queer,Noel一定會非常高興發現這一點。
結果我成了最晚進攝影棚的一個,被Marcus痛罵了一頓。Noel坐在一邊當我不存在,沉默但是我行我素地拍完了所有的照片。一開始Simon[6]還嘗試叫他看鏡頭,後來就完全放棄了。
我一般沒有興致看我們的照片。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想看自己的帥臉,那麼只要走到鏡子前面就成了。而如果我想看Noel的臉,我就拿著鑰匙去踹開他家的門。至於其他人的臉…我沒事幹嘛要看Andy,或是Gem,或是Alan的臉?又不是說我是個娘娘腔的白痴。但Simon興沖沖地挑了個全部人都在的時候帶著照片衝進錄音室,而大家立刻露出對那些照片比對我們的音樂更感興趣的樣子。當我說大家,我指的其實是Andy和Gem。我只好勉為其難配合一下。
照片本身沒甚麼好說的。我一如往常地帥,Noel一如往常地不知所云。我瞪著那些大合照,全體團員擺出一級酷的表情望著鏡頭,但Noel在幹嘛?點煙,看湖上的鴨子,轉頭看後面的東西。有一張在地鐵裡,大家乖乖地遵照Simon指示望向左上方空中一個看不見的精神體,只有Noel非常不配合地掉頭走人。而Simon,認命地,拍了我們呆滯望著空中的四張臉蛋和一顆令人火大的後腦勺。
一隻手從我身後伸過來,指在剛才所說的那張令人火大的照片上。
「這張很好。」後腦勺的主人說。「封面就用這張。」
「我們就不能挑一張看起來成員們感情很好的照片嗎?」Marcus哀嚎道。我丟下礦泉水瓶走出去,躲到走廊的角落。過了一會兒Noel的腳步聲傳來,丟了個東西在我腿上。
「這甚麼?」
「Songbird的demo。」他說。他幾乎不錄demo的。
「那首歌該死地叫做He’s not anyone。」我咬牙切齒地說。
「現在叫Songbird了。」他若無其事地說:「你原來寫的歌詞太短了,所以我加了兩段上去。當然這還是你的歌。」
**
掛下電話之後,我到大廳前台讓他們幫我叫計程車。前台那妞殷勤地對我微笑並馬上拿起了電話,兩分鐘之後一個看起來相當凌亂的Marcus站在我眼前。
「Liam,」他用一種訓導主任般的語氣對我唱道。「再四個小時天就亮了,你能不能消停點?」
「是你叫我打電話給他的。」我說。
「天啊,我是叫你打電話給他,不是叫你飛過去找他!」
「我沒打算要飛,我打算讓前台幫我叫計程車,誰知道他們叫了你。Marcus,我們付給你的錢有這麼少嗎?讓你不得不兼差開計程車?」
「如果我得犧牲我的睡眠到這種地步,你們確實該多付我一點。理智點,Liam,現在是半夜四點,你叫我到哪弄台直升機給你?」
「…Noel坐直升機?」這個裝模作樣浪費樂團經費的痞子!
「當然,不然呢?開車來回三小時?所以我才叫你跟他談談…」
「這不就對了嗎,」我說,「我現在去跟他談。」
於是我坐在了這裡,犧牲自己和司機寶貴的睡眠,疾馳而往北倫敦。沒有燈的倫敦街道,令我想起曼徹斯特。或許城市也像女人,關了燈之後都是一樣的。剛離開曼徹斯特的時候,所有事情都很順利:我們組了一個全世界最棒的搖滾樂團,我們需要更大的舞台,我們想要更多人聽見它。一切都是這麼簡單。我不懂為什麼Noel要把事情搞得這麼難,需要直升機啊長途電話啊甚麼的,或是一個聽都沒聽過的地方的飯店。
…這究竟是從他媽的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大部分時候,當我這樣自問,總是沒有答案。Noel或許會問:「開始什麼?」當我這麼想像,我發現連這個問題也沒有答案。我認識他一輩子了。意思就是,所有的問題要解釋起來都非常複雜,有一千萬個前因後果,沒人有興趣知道,包括我。於是我就會轉而想想一些較為簡單明瞭,而我又可以記得起來確切時間的事,像是我一大早跑去他家唱Songbird。對了,當時那首歌還叫做「He’s not anyone」。然後他望著歌名說:啊,這裡少了一個s…我像是連歌名都會寫錯的那種低能嗎?而且誰會想聽聖女合唱團[7]唱歌啊?既然我不是,低能的當然是Noel。幹。
我還記得我是怎樣唱那首歌,Noel是怎樣聽那首歌。很久之前的一次我們一起接受訪問,主持人問了一個問題,類似是為什麼我的哥哥選擇加入我的樂團而不是自己組一個之類的,我正想對她的麥克風放屁以表示不屑,Noel已經以前所未有的認真態度開始回答她的問題。他說:「因為我只想要他,和他一起站在舞台上,當我看著他而正好他也看著我,像是全世界只有我們兩個,那是生命裡最棒的時候…」這個他,指的當然就是當時二十二歲而且非常帥的我啦。我坐在他的身邊,像只大頭針般害羞地說,幹,老哥,你非得他媽的這麼肉麻不可嗎?這樣全世界都會知道我們昨天晚上搞過了。
…我的心情就跟那時一樣,我原本以為他也是那樣。結果你看發生了什麼?每次我唱Songbird時心情總是非常悲慘,因為它不斷逼我面對一個事實:要嘛我是文盲,要嘛我哥是智障,兩樣都糟到令人想自殺。但我沒有,我只是打電話給我哥痛罵他是個無能的白痴。我的情緒管理智商真是高到令我想落淚,我想著,然後我就會真的落下淚來。
基於上述原因,我一直拒絕在公開場合唱這首歌。但它卻不斷出現在我們的巡迴曲目裡,甚至還被選進了精選輯[8],因為Noel認為那是我寫的歌裡面最好的一首,他對我每次為了必須唱這首歌而發脾氣感到非常苦惱。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這麼討厭它,幹嘛要把它寫出來呢?」他說。
我說:「因為我原來寫的才是對的,現在的歌詞是錯的,你這他媽的白痴。」
「因為不會有男人願意當一隻他媽的娘娘腔的songbird,所以現在的歌詞才是對的,你這腦殘的智障。」他對我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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